| 近几年,我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已逐步走上正轨。在这种国家和省里不断强调要加快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大形势下,如何加快诸如人饮解困工程这类项目的建设管理就成为一个主要课题。我厅考虑到这个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工程数量较多且非常分散,如不加强建设管理,出现“豆腐渣”工程,解决不好贫困农村老百姓吃水问题,就会影响党和国家安排这项德政工程的社会效益。 鉴于这种考虑,为了改变过去“重下达计划、轻建设管理”的现象,切实加强人饮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我厅决定,对实施的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实行项目法人制,对下达到各县的人饮解困建设项目,省里明确规定,各县水利局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对前期工作、建设资金和工程决算等项目建设管理的一切事宜一律归口由水利局负责;二是招投标制,要求对这类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统由县水利局(法人单位)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一个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三是实行项目监理制;四是实行合同制,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关于监理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写进《细则》,使之制度化。我省按部里要求,根据《管理办法》制定了《吉林省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在细则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今年4月17日,我厅专门召开部署人饮解困项目建设会议,会上宿政副厅长要求各地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抓好人饮解困项目的工程建设,明确提出对这类项目要实行项目监理制,并要求各地要支持和配合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二、择优确定项目监理单位。我省现有6家有资质的水利建设监理单位,我厅通过比较择优确定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甲级资质)为人饮解困项目建设的监理单位,并对监理单位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三、采取符合实际的办法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接受任务后,分别与各县(法人单位)签订了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根据这个项目工程数量多、分散的特点(今年我省主要是延边、白山两个地区共14个县(市、区)113个农村人饮工程),不可能每个工程点都派一个人旁站监理,通过认真研究,决定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一个统一的项目监理部(共3人,总监1人,延边、白山两片各1人),对项目内工程采取“以巡视监理为主,旁站监理为辅”的监理方式开展项目的监理工作,各县也比较认可,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项目监理规划》。监理部人员熟悉工程建设情况,突出质量检测的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监理工作,他们认真审定各县施工组织方案,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签发工程“开工令”,把住了“事中”质量控制关;施工中认真巡视、旁站,指导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发现汪清、和龙等县个别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及时签发通知书,责令返工处理,从严进行“事中”质量控制。由于监理部人员的负责态度、认真工作,今年我省人饮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好于往年,没有发现不合格工程,出现一批精品工程。现在,几个项目省里还没有验收,各县区在做验收前的材料准备。 一年的实践证明,这类项目实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十分必要,即解决了工程质量的把关问题,又加强了项目的建设管理。但现在看,在作法上也有些地方需要完善。由于过去我省这类工程没有实行过监理制,今年是第一年,又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难免会有些问题。一是监理人员显的偏少,特别是6~9月主要施工期有点人手打不开点。再一个是工程深度、步调需要统一,由于监理工程师都是在本地独立开展工作,要保持工作步调和深度的一致,就需要多加沟通、联系,做好“统”的工作。第三个是个别地方有些领导同志对实行项目监理制认识不高,觉得可有可无,监理工作完成了,应交的监理费不到位。 明年,国家对我省人饮解项目的投资力度在加大,我们的工作任务更重,我们已经决定对这类项目要继续实行项目监理制,要在认真总结今年作法的基础上,增加人员,统一培训,不断完善和改进监理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的建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