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地处我国西北部,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群众饮水困难,特别是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白于山区、渭北旱塬以及秦巴山区的大部分地方,水资源短缺,饮水困难严重的影响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2000年启动实施的“国家饮水解困工程”是国家关心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和发展的一项爱民工程,深受我省广大农村群众欢迎。该工程自去年立项实施以来,为改善受益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 2000年中央共下达我省两批解困工程计划,共计投资545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000万元,地方配套2458万元,计划解决18.1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2001年中央已下达我省第一批解困工程计划,共计投资635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500万元,地方配套2858万元,计划解决21.0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截止2001年10月底,我省2000年的两批项目建设任务均已完成。共完成投资5458万元,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3583处,其中改水和自来水工程286处,解决了农村及偏远乡镇18.1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所有完成项目已落实了管护责任,建立了相关的制度,目前运行良好。2001年饮水解困工程项目计划已经下达,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项目建设正在实施。 二、主要做法: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总结近年来我省实施“甘露工程”的经验,领导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关键。一是落实领导,明确责任。我省“甘露工程”建设成立了由程安东省长任总指挥、副省长王寿森任副总指挥,计划、水利、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露工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厅,负责工程建设具体事宜。地、县也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挂帅的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一组织形式在实施“甘露工程”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因而省政府决定把“国家农村解困工程”纳入各级“甘露工程”指挥部工作范畴,按照国家计委、水利部《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考核。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首先明确“解困工程”由各级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将“解困工程”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其次按照国家《办法》的精神,明确部门责任——项目的确定、审批、计划下达由计委、水利部门负责;配套资金筹措由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水利部门负责。三是按照《办法》制订下发了《陕西省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细则》,地、县两级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 2、严格筛选项目,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建设“甘露工程”的实践告诉我们,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是搞好工程建设的前提,按照中央这两年下达的三批14个子项目计划任务,我们首先搞好与地、市、县的计划衔接,严格坚持“保证重点,雪中送炭”的原则,严格按照省计委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做到明确水源,明确建设地点和工程方案,落实配套资金;二是组织9个地市编制出案了每个项目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由水利部门组织进行审查,省计委进行批复;三是地、县项目办组织对子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在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上,坚持“因地制宜、宜井则井、宜站则站、宜窖则窖”的原则,以水源确定工程规模和工程形式。目前2000年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了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2001年度应建设的子项目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进行上报、审批。具体审批权限是: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省水利厅和省计委联合进行审批;30—1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地(市)组织进行审批;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负责审批。如咸阳市的子项目,均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了设计,市上组织逐个给予审批。安塞县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确定县南部以自流引水和泵站抽水为主、北部白于山区采取打深机井和水窖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采购材料、实物补助,统一验收,取得良好效果,全县70%的农村人口饮用上了自来水,沿河湾乡和高桥乡实现村村有工程,实现户户饮用自来水的目标。横山县的“井、站、窖相配合,抽、蓄、灌一体化”的办法效果非常好,在已经实施的地方群众再也不用为吃水问题而发愁,工程的实施不仅解决了群众的饮水困难,而且发展庭院经济,解决了吃菜问题和部分集雨窖灌农业。 3、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使用监管。资金是搞好工程建设的保证。对于“解困工程”,首先要求各县项目办要设立“解困工程专户”,建立专帐,专款专用;二是按照《办法》要求,认真落实配套资金,明确地方配套资金中省、市、县比例为3:2:5,即地方配套的人均135元中,省级财政配套40元,地市财政配套27元,县级和群众自筹68元。对第一批地方配套的1146万元,省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尽快落实并下达了省级配套资金340万元;地、市、县、群众应配套的806万元也分项目逐步到位;三是以中央、省上资金的到位促进地、县、群众配套资金的到位。各地市按照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等,分期分批拨付中、省资金,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促使早日建成投用。延安市将“解困工程”的配套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先行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拨付到各项目县,以便促进各项目县抓住时机,尽快启动实施。 严肃资金使用纪律,要求做到专户下达到各项目县,县项目办设立专户,建立专帐,专款专用。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审计部门进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以防止截流和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4、树立精品意识,严把工程质量。主要把好四关,即设计质量关、原材料质量关、施工关和验收关,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监督体系。 把设计质量关,首先是明确设计资质的要求,凡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单项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下项目,要求必须由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 把好材料质量关,一是明确“解困工程”物资必须由县项目办统一招标,统一采购,实物供应;二是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国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证书。地方建筑材料采购必须是先检验后付款。横山县项目办对水窖工程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不仅实行由县项目办统一采购,而且实行按水窖的形式和容积大小进行实物补助,兑现到村、组、户,确保了原材料的质优价廉,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把好施工质量关,坚持较大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按照“三制”要求,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水窖等小型群众性工程建设,以乡为单位组织专业队伍由县项目办先培训,后上岗进行施工。旬邑县总结多年经验,对“解困工程”项目,从建设开始,就成立工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参与工程建设,为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和有利于今后运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吴旗县在水窖建设中,总结过去“甘露工程”建设的经验,实行水窖建设“六统一”。即统一标准设计,做到统一规划窖位,统一审核和颁发开工许可证,统一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水窖土方工程开挖,统一组织工匠进行防渗处理,砌护,统一制作窖台,使水窖质量优良率达到了96%以上。延长县采取每户分发一份定型设计和施工规程,技术人员入村住户,进行现场指导的办法,使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群众也很满意。子洲县实行技术人员包乡包村包项目,将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人员效益挂钩,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奖励500—1000元,质量 不合格的罚工程造价的5%。各县在工程建设中都采取了不同措施和方法,使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严把验收关。首先把好阶段验收。对基础部位,隐蔽工程如管沟开挖、基础地基、水窖窖体等部位及时进行阶段验收,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签字盖章后方能实施下一道工序;二是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工程整体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先进行自检初验,然后由原审批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三是建档立卡。工程建成通过验收后按《办法》要求同时填写“人畜饮水工程卡”,据实填写工程建设内容,受益村、户等,建档消号,档案卡分别省、地(市)县水利部门及工程管理存档备查。 5、明晰产权,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实现工程可持续发展。根据我省“甘露工程”的成功经验,我们对“国家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按照不同的工程规模,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是水窖工程和投资小、解决人数少的小型工程,工程产权为农户所有,工程建设由农户自建自管。二是在乡镇水管站指导下的个人承包管理方法。这种类型主要适用于集体不愿管理或没有能力管理的工程。如韩城市西庄镇杨村寨供水工程,村上以10万元承包给村民李全德,承包期10年,承包费用于村上的其他水利建设,承包期内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维修,保证正常供水,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明晰了工程产权,又搞活了使用权,把工程管护落到实处,保证了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三是乡镇水管站管理,发挥了应有的工程效益。这种管理形式主要适用于跨村工程,且解决人数在5000人以下;四是对跨乡村的骨干供水工程由水利部门进行管理。如旬邑县职田塬区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设计、实施和管理。该工程设计解决16万人的饮水困难,现在已经受益的9万人。富平县对解决5000人以上的饮水工程由县进行管理,5000人以下的由乡镇水管站进行管理。延安市各县普遍认识到“国家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是国家用国债解决边远山区群众饮水困难的一个良好机遇,也是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的形象工程,为此各县在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上狠下功夫。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允许继承转让”等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的产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办水的积极性,促进了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对于集中供水工程也明确了产权和管护责任制。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内容的问题。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县没有严格按照省计委批复的各地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优选项目,出现没有在可研报告的项目,对此我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另其加以改正。 二是补助资金到位迟缓的问题。在项目检查过程中,个别县资金到位比较迟缓,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对此,我们在检查中要求这些县限期将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否则将停止下年度项目计划的安排和执行。 四、今后工作的设想和打算 尽管我省在实施“解困工程”中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它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近几年农村农民减收的情况下,筹措配套资金方面还显得办法不多,难度很大,县级财政困难;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在运行管理方面,一些必要的运行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拟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再掀建设新高潮。省政府计划近期召开一次全省城乡供水工作会议,对全省城乡供水和“解困工程”建设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同时进一步明确把“解困工程”建设列入对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地、县两级政府行政首长对“解困工程”负总责的责任,并明确计划、水利、财政等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地(市)一把手签订下一批项目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真正把任务落到实处,干出实绩,收到实效。 二是组织进行督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全省城乡供水工作会议后由计划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水利、扶贫、纪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已下达的“解困工程”执行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领导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人、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专户是否设立、中央补助和地方以及群众自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法、各子项目是否做到建档立卡等,通过督查改进和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水平,确保“解困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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