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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2001-12-12 08:59:44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山高沟深,地形破碎,山丘区面积占80%以上,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56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五分之一。由于受地形、气候、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影响,加之采煤漏水、水质污染,使我省成为全国农村饮水最困难的省份之一。特别是1997年以来持续几年的干旱,使我省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更加严重,据1999年底普查统计,全省农村饮水困难人口近600万人,其中严重和比较严重缺水人口400万人,而且随着旱情的加剧,新的饮水困难人口仍在不断出现。饮水困难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步伐,成为贫困山区群众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我省农村的饮水困难状况,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1999年胡锦涛副主席、温家宝副总理先后到我省视察,并对我省农村饮水工作做了重要指示。2000年中央做出了用三年或稍长一点时间解决“八七”扶贫攻坚剩余的2400多万缺水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的决定,并从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投资专项用于中西部省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以来,国家计委、水利部在资金上给我省以大力支持。山西省委、省政府也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从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出发,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了从2000年开始到2002年,在全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省级每年筹集1.2亿元,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严重缺水的240万人的饮水困难的决定。为把中央国债项目与我省实施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我省将国家债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范围,集中考虑安排。对此,水利部给予了肯定,并2001年4月份在我省召开了中西部省区农村饮水工作现场会。现将我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进展情况。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施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共建成饮水工程6208处,完成投资6.4 亿元,解决了183.17万人的饮水困难。其中2000年建成饮水解困工程2775处,完成投资2.9亿元(其中省补1.2亿元),解决了84.86万人的饮水困难;今年是全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第二年,年初我省将省级筹集的1.25亿元资金与2000年中央下达我省的2500万元国债资金结合起来,共安排建设饮水工程3373处,计划解决96个县的4229个自然村、97.08万人、21.45万头大畜的饮水困难,目前年度建设计划已全面完成,共建成饮水工程3433处,完成投资3.5亿元,解决了4261个自然村、98.3万人、21.55万头大畜的饮水困难。
    2、中央国债项目进展情况。去年以来,国家计委、水利部共下达我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计划三批,共安排中央国债资金5900万元,计划解决我省除阳泉外的10个地市的46.6万人的饮水困难。
2000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两批,共安排国债资金2500万元,计划解决我省大同、长治、忻州、吕梁、临汾、运城等6个地市的19.6万人的饮水困难。我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了16个县,组织有关地市编制完成了国债项目实施方案,并由省计委与省水利厅联合进行了批复。实施方案计划兴建各类饮水工程3936处眼,其中打井116处、引水169处,旱井水窖3651眼;计划投资6301万元,其中中央国债2500万元,省级配套440万元,地、县、乡村群众自筹3361万元;计划解决16个县的695个自然村、19.64万人的饮水困难。到目前,2000年国债项目已全部完成,共建成各类饮水工程3936处,其中打井116处、引水169处、旱井水窖3651处;完成投资6401万元,其中中央国债2500万元、省级配套440万元、地县配套414万元、乡村群众自筹3047万元;解决了695个自然村、19.64万人的饮水困难。
    2001年中央已下达我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一批,安排国债资金3400万元,计划解决我省10个地市的27万人的饮水困难。目前,我省已根据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总体安排,确定了实施国债项目的县市,并安排各地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对拟建设的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在上报实施方案的同时,报送拟建集中供水工程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对实施方案与集中供水工程设计进行批复。
    二、主要做法和效果
    1、组织领导方面。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严重缺水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是省委副书记、省长刘振华在2000年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为把承诺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以范堆相副省长为组长,水利、计委、财政、扶贫、煤炭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组,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并召开了全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动员会。在实施过程中,省政府明确指示,将国债项目统一纳入全省饮水解困范围,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并集中用于饮水解困重点县,与其它资金项目一起,明确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在今年年初召开的2001年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会议上,刘振华省长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范堆相副省长作了安排部署,并与有关地市县签订了责任状。7月25日省政府又在吕梁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现场会,刘振华省长、范堆相副省长参加了会议,并参观了中阳、离石两县市的饮水解困工程。解困工程实施以来,田成平书记、刘振华省长、刘泽民副书记、范堆相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十分关注全省饮水解困工程的建设情况,反复强调,解困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饮水解困工作,多次对工程建设、管理与督查等工作做出指示,并多次深入地县乡村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会议,特别是4月份全国中西部省区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由政府一把手或主管领导挂帅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组及组织机构,召开了动员会,地对县、县对乡、乡对村,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任务。吕梁地区继续实行郭海亮专员任组长、分管专员解金亭任第一副组长、行署顾问王初颂任常务副组长的解困领导组,及地委、行署督查室牵头,解困成员单位一把手组成的解困工程督查组,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全区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作总结表彰暨再动员会议,5月18日至20日,吕梁地委、行署又组织召开了九个贫困县的县长、水利局长、计委主任、财政局长、扶贫办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全区2001年饮水解困工程现场观摩会。临汾市实行了主要领导包片、包精品线,行政负责人包重点工程的分工责任制。吕梁地区的中阳县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及水利等6个有关部门正职为成员的饮水解困领导组,并实行了定点包工程制度,县委、政府领导每人包一处示范工程,乡镇书记、乡镇长每人包一处重点工程。
2、前期工作方面。工程实施的好坏,前期工作是基础,为保证农村饮水工程解决效果与建设质量,1999年底我省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从11月下旬到12月底,历时一个多月,对全省农村饮水困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为保证调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地市县政府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乡村,逐乡逐村排查,对饮水困难村庄逐村建卡,调查结果逐级审查汇总,由当地水利局长与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并以地市为单位编制农村饮水解困规划。同时我省在总结多年农村饮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要采取“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以县包干、分批完成”的办法,同时要求各地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要坚持“稳定解决、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建管并重”四个原则,以稳定的水源与稳定的工程为基础,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工程形式,在建设的同时抓好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工程效益。意见还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组织领导,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设做出了明确要求。省水利厅还根据中央《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的实际,出台了山西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验收办法。各地按照中央《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吕梁地区在总结2000年解困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吕梁地区解决农村饮水方案》及配套的五项办法;临汾市下发了《关于编制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方案达到定任务、定工程建设内容、定标准、定效益、定开工和完工时间、定工程管理措施的“六定”要求;忻州市出台了《关于加速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忻州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检查验收评比办法》;吕梁地区中阳县出台了《中阳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阳县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中阳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和《中阳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经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同时,为保证农村饮水国债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的指示精神,我省共编制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2个,涉及全省11个地市、 112个县市区,计划解决196.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共需兴建各类饮水工程10085处眼,其中打井工程1350处、自流引水工程1106处、泵站扬水工程1601处、集雨工程5974处眼、其它工程118处;需总投资6.5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6亿元,并经省计委批复。每年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并结合我省实施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需要择优编报。中央国债项目计划下达后,在确定解决的重点县后,由省计委与省水利厅联合召集有关地市县计委和水利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具有一定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各地编制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为保证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各地按照稳定解决、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县乡干部多次深入山庄窝铺调查落实,确保解困村庄、人口属于最严重缺水范围;水利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勘测设计,编制实施方案,确保水源稳定、方案可行。运城市组织有关专家分赴重点县对解困工程进行了把关、排队,并将解困工程名单在《运城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临汾市对每处工程都进行了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费省效宏的工程建设方案。吕梁地区专门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可研方案进行评审,对其它工程开展技术咨询。
    3、资金投入与管理方面。2000年国家计委、水利部下达我省的农村饮水国债资金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3750万元。我省实际完成6328万元,其中地方配套3828万元(省配套440万元,地市配套56万元,县市配套358万元,乡村及受益群众投入2974万元)。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我省根据《山西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要求,对中央、省、地、县投入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国债资金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国债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按照项目计划下达情况逐级下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国债项目农村饮水专户,由县解困办专户储存、专项管理,并实行账务公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国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县审计部门进行年终审计,审计报告经县、地(市)审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临汾市各县均设立了专户,并将国债资金、省地县三级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现金均转入专项帐户,统一管理和使用,并在饮水工程所在地制作“饮水解困工程投资核算与价格构成公告栏”,明确了工程投资、资金补助、收支管理等内容,实行财务公开,水价公开。为提高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运城市对重点县的技术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规范了资金的拨付和管理程序。大同、吕梁等地市明确水利部门是国债项目实施的主体,各个渠道筹集的资金全部进入专户,统一管理。
    为确保乡村群众自筹资金的落实,各地还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利用政府支持、政策扶持、社会捐款、引资借款和赊账垫款等多种形式扩大融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调动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兴办解困工程的积极性。交口县店则沟供水工程由县水务局与梁家沟煤矿、店则沟村委共同筹资240多万元成立了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建设、股份制管理。临汾市采取以物折资、与企业大户股份合作、短期贷款等多种方法筹措自筹资金。
    4、工程设计与施工方面。为保证农村饮水项目的建设质量,我省重点抓了工程设计、施工组织、施工队伍选择、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等五个关口。
    在工程设计上,省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所有工程都要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对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要求工程初步设计,设计要达到工程施工建设要求;对小型工程,要有设计要点、图纸和概算。工程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同级财政解决,由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工程设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水利部门审查批复,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县水利局审批;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地(市)水利局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省水利厅审批。200年国债项目中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批复,对2001国债项目中拟建设的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我省要求各地在编制实施方案的同时,做好工程设计工作,并与实施方案一同上报,工程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批复实施方案。长治市为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可行,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设计规划小组,分赴各县进行技术指导。大同市的广灵、灵丘两县根据本地实际,对饮水工程的机房、水塔、水池、供水点等建筑物进行了定型设计,做到了规划科学化、设计规范化。
在施工队伍选择上,各地对较大规模供水工程普遍推行了招投标制,对小型提引水工程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专业队伍施工。运城市采取了按照工程量的大小和技术要求,选择不同资质的施工队伍,土方工程由群众投劳完成,石方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由专业队伍施工。吕梁地区采取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选择施工队伍。大同市对列入计划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招标制,按正规渠道和要求组织专业队伍施工,对较小工程选择有技术、信誉好、有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灵丘县对两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广灵县通过招、议标的办法选择了三家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建设任务。
    在工程建设管理上,对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同时推行了工程建设领导和技术施工负责制,将工程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县、乡、村,签订责任状,由水利部门选派技术人员包点、包片,签订技术质量责任状,并加大了监督检查了力度。省水利厅成立了以厅领导包地市、处室包县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吕梁地委、行署督查室将饮水解困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多次组织解困领导组成员单位,对组织领导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领导包工程、资金筹措等情况进行了督查。临汾市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并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对获得流动红旗先进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县长、水利局长奖励2000元。五寨县设立了由纪检、财政、政府办组成的督查组。
    在材料设备采购方面,严把进货采购关,杜绝不合格产品。省水利厅成立了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协作网,并组织专家对有关厂商的资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审评,选择质量好、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厂商作为协作网供方网员,并明确各地所有材料必须从协作网供方网员中采购。吕梁地区对工程所需设备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政府采购和质量追踪责任制,对国补30万元以上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由地区组织政府采购,其它工程材料由县市政府采购,水利部门严密跟踪材料质量检查,并建立供货人责任追究制度。运城市采取统一购置的办法,由市水利局与材料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供销合同,并根据施工进度和计划,经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技术人员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供货。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各地总结多年来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了多种有效的工程建设管理措施。吕梁地区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各县市水利局都抽调技术骨干,实行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技术承包,对重点工程实行技术责任终身制,从设计到施工,明确技术责任人,每处工程的开工都要经过工程技术人员认可后,方可施工,没有技术人员签字国补资金不得下拨,并实行责任挂钩考核制。临汾市由工程技术人员、受益群众代表、工程监理人员组成三人质量小组跟班作业,每道工序都要由质量小组验收,并每天填写施工日记,全面记录工程进度、资金投入、质量等级、材料用量等重要信息。中阳县全面推行技术人员工程质量包干负责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都确定了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对不负责任或偷工减料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符合规划和质量要求的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不返工的取消工程安排。灵丘县组成两个技术指导小组分片负责,并将每个技术人员落实到具体乡村,同时授予工程技术人员“三权”,即对不符合质量的工程有停工权、返工权和停止拨款权。沁水县抽出20多名技术人员常年蹲点包片下乡搞服务,做到了哪里有工程,哪里就有技术人员。
    5、项目验收方面。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我省根据中央《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验收办法》执行。
    验收依据:省下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计划文件,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批复文件等有关件材料。
    验收组织:由各级解困办组织有关部门成员组成验收委员会,下设工程组、资料组、财务组等工作小组。
验收程序采取县级自验、地级验收、省级抽验方式进行,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级解困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地市解困办申请,由地市解困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省解困办申请验收,省解困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工程与群众测评的方式相结合,省级验收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每个县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的工程数要达到该县工程计划总数的10%以上,并至少达到8处。对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进行验收,并由验收委员会讨论、评议、打分,提出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省解困办对验收结果统一进行审核,不合格的限期完善,并及时组织重验。同时对验收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
    验收过程:首先听取饮水工程建设总体情况汇报。对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做工程建设总体报告、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做施工总结报告;管理单位做管理办法、试运行报告。对抽验的小型工程做综合报告。其次分组审查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财务报表、工程图表等有关资料,并对工程完成效益、工程质量、运行管护、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第三由受益区群众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运行管理、水费征收等情况进行评价。最后由验收委员会讨论,并根据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评分,提出验收意见。
目前县级自验、地级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级验收工作已经开始。
    6、工程运行管理方面。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农村饮水建管体制,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饮水工程。要认真落实有偿供水、以水养水政策,对新建的集中饮水工程,实行‘新水新价’;对现有集中饮水工程水价不到位的,各地要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重新核定水价,并尽快落实到位。”。省水利厅要求各地按照“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供水机制,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加强管理为保障,深化体制改革,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彻底根除“大锅饭”和“福利水”。各地本着“改制从产权入手、管理从建设开始”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向导,以改革为动力,在搞好工程建设的同时,狠抓运行管理工作。吕梁地区要求在建设的同时必须落实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没有落实产权的工程不立项、不开工,对改制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不补助、不验收,使全区大部分工程都落实了产权,明确了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长治市对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股份制管理,根据投资规模确定管理主体,使投入主体与管理主体相适应,供水工程全部实行成本核算,按照市场机制和节水政策运行,实行定量配置、超额累进、季节调整等合理的水价制度。临汾市按照“强化管理、自我更新、稳定解困”的思路,相继出台了 “农村人口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程折旧大修费用提取、管理与使用办法”等文件,并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运行管理现场会,使全市的农村饮水解困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之路。偏关县将工程建设与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以国家补助为引导,以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市场运作机制,对拟建的提引水工程,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召开由水利、物价、公证、及乡村干部群众参加的竞卖大会,公开进行抵押拍卖,并实行先拍卖经营权后实施建设,由竞买者按合同规定组织施工建设,工程建成后购买者在10~15年的经营期内,自主经营。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省初步形成了几种针对不同的工程形式的运行管理模式。一是对集中供水工程,采取水利局直管、乡镇水管站管理、股份制管理、租凭拍卖经营权管理。二是对小型单村提引水工程,采取拍卖经营权、租赁承包、股份制、集体或水管站管理。三是对旱井水窖等以户建设的集雨工程,采取户建、户管形式管理。上述三种管理模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是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为核心,以水费征收为保障,使工程逐步走上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之路。
为保证农村饮水工程既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又要确保受益区群众吃得起水,我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工程经营管理者和水费收取标准,并在饮水工程设施附近制作“水价公示栏”,把供水、卖水、管水条款写在墙上,把水价构成、各类用水价格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堵住了层层加码,让群众吃上了明白水。同时采取“以工补水、以副补水、以园养水”等措施来补充饮水工程运行费用与实际水费收入间的差距。为有效解决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后,经营管理者技术水平低及改革后可能带来的一列问题,我省从强化水利部门的服务功能入手,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对运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发展。临汾市按照“自我积累、自我更新、滚动发展、永续利用”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根据供水成本和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工程水价,生活用水实行成本价,生产用水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加收利润,并将水价构成、水费征收及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上墙,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了多级管理组织,落实了分级责任,每处工程都落实了具体承担工程运行的管理组织;成立村民评议会,定期对供水工作进行群众评议;以乡镇水管站技术人员为主,吸收部分乡镇人大代表组成技术指导和监督组织,对饮水解困工程管理运行进行技术指导,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审批水价,保证了人畜用水,否保证了工程设备的完好率;县水利局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组织,对全县所有饮水解困工程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服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市水利局成立饮水解困工程管理组,确定专人负责,对全市饮水工程全面管理。中阳县在今年的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建设中,认真抓了资产评估、水价核定、方案制定、依法实施、民主公开5个环节,同时为解决工程运行管理者在技术、管理、水事纠纷和其它方面的问题,县水利局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到各供水站上门服务,及时为用户解决问题,同时针对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后经营者普遍存在的技术水平低、业务知识少、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组织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行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从目前已建工程情况看,虽然在运行管理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工程的运行管理体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还没有存在着不规范、不合理和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二是水价还没有完全到位。尽管绝大部分工程由物价部门或水利部门核定了水价,但由于工程运行时间短,有些工程还没有执行新水价或只征收了“人头水费”。三是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实,有的虽有管理制度,但还没有完全执行管理制度。
    2、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化验不够规范。由于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各地今年主要抓了工程的建设管理,对工程水源地的确权定界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致使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可能带来水源工程的损坏或水质污染等问题。在水质化验方面,虽然各工程点都有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结果,但在化验指标、化验次数、验测点的布置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规范或不合理的问题。
    3、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任务还很艰巨。虽然我省的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任务还很艰巨。
    一是农村饮水困难人口还很多。据1999年底摸底调查统计,由于持续几年的干旱,我省有近600万人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其中严重与比较严重饮水困难人口400万人,而且随着旱情的持续,饮水困难人口还在不断增加,去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以来,解决了180万人的饮水困难,但1999年底统计在册的饮水困难人口全省还有400多万,农村饮水解困任务还十分严重。
    二是群众自筹不足,补助标准偏低。通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努力,大部分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基本解决了饮水困难问题,目前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大都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水平不发达地区,工程建设难度大,自筹资金难以保证,再加上近年来的持续旱灾,群众收入水平更加有限,资金筹集难度更大,由于自筹资金难以保证,投资不足,导致部分工程存在低标准建设现象,从而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这好是农村饮水困难不断出现反复的原因之一。
    三是农村饮水工程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农村环境条件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同时饮水困难的乡村,农民经济水平相对薄弱,群众对水费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根据我省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部分供水工程由于受益区群众生活水平较低,因而在核定水价时,考虑到群众实际情况,工程水价定得较低,只能保证工程运行维修费用;部分工程虽然按有关规定核定了水价,但群众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群众用水量达不到工程设计用水标准,工程有水供不出,致使工程运行费用高于水价核定标准,工程折旧费大部分用于补贴运行维修费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也只能改变以往群众单纯依赖集体的观念,保证工程在使用期内的正常运行,使用期结束后,多数工程更新费用仍需由国家予以支持,而且随着以往建成工程使用期限不断到期,工程更新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四、下步计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1、抓紧抓好2001年国债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批复工作。要督促各地尽快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并组织专家尽快完成实施方案与工程设计的审查批复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计划早日下达各地市县,为明年尽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准备。
    2、继续执行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办法。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和中央《农村我饮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继续推行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制与工程技术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施工队伍选择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与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与各项资金的竞现;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对列入2001年国债项目计划的工程要按照建管并建的原则,工程从立项建设开始,就要坚持以市场为向导,用市场机制来筹资、建设和管理,实现筹资多元化、建设规范化、供水商品化。对2000年项目计划已经完成的工程,工作重点要放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设上,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与产权改制结合起来,通过股份、承包、租赁或拍卖经营权的办法,落实好工程运行管理,真正做到责权利明确,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和自我滚动发展。
    4、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活动。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是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重要目标,水质是否合格也是检验解困任务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让老百姓长期吃上安全水和放心水,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化验工作。在水源地保护方面,要对各类工程,尤其是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地进行确权定界,明确水源保护范围,以确保水源工程不受损坏、水质不受污染。在水质化验方面,对新建大型水源工程,要首先审查水质化验报告,水质不合格的不予立项;对已建工程,要考虑到近期、中长期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人为等因素对水源的污染程度,制定出科学的化验程序,明确化验单位资质、化验指标、化验周期等关键性指标,并制定出合理的水源地保护与更新发展、水污染防治等有效措施。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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